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实施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捐赠票据在线开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8-11-19

市级各用票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财政票据电子化、信息化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捐赠票据在线开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用票单位自2018年12月1日起通过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客户端开票。各用票单位可在2018年12月1日前到我委公物票据中心领取新版票据。

二、各用票单位应做好在线开票的启动准备工作,配备在线开票所需的硬件设备(如电脑、针式打印机)和网络条件,确保在线开票工作顺利开展。

三、旧版票据于2019年1月1日停止使用。各用票单位应在2019年1月1日前完成旧版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捐赠票据的核销工作。因故无法于限期内核销的,应向我委公物票据中心申请延期核销。

四、各用票单位应建立票据管理员和开票员制度,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到我委公物票据中心更新人员信息。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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