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用票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财政票据电子化、信息化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捐赠票据在线开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用票单位自2018年12月1日起通过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客户端开票。各用票单位可在2018年12月1日前到我委公物票据中心领取新版票据。
二、各用票单位应做好在线开票的启动准备工作,配备在线开票所需的硬件设备(如电脑、针式打印机)和网络条件,确保在线开票工作顺利开展。
三、旧版票据于2019年1月1日停止使用。各用票单位应在2019年1月1日前完成旧版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捐赠票据的核销工作。因故无法于限期内核销的,应向我委公物票据中心申请延期核销。
四、各用票单位应建立票据管理员和开票员制度,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到我委公物票据中心更新人员信息。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