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2021年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0-12-14

 深财购〔2020〕55号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各区级(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财政部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库〔2019〕69号)精神,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的内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202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提前做好相关业务系统基础数据的更新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日

上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4号--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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