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3-11-30

财库〔2023〕21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结合2022年印发的《财政总会计制度》(财库〔2022〕41号)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需要,我部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财库〔2019〕5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

财  政  部

2023年10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的通知

关闭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 邮政邮编:518118
联系方式:0755-23256290
Copyright 2018 深圳技术大学计划财务部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106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