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学杂费退费处理流程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3-03-09

一、适用范围

因故申请休学、退学或退宿并已缴清退费申请学期学杂费的在籍学生。

二、申办材料

(一)退学费

1.退费审核意见书(由学院经办老师/院领导审核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休学/退学手续通知单(已盖章办结)

3.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收款人账户为本人)

4.收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收款人账户非学生本人账户)

5.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缴费平台可下载)

6.收款银行卡复印件(账号清晰完整)

(二)退住宿费

1.退费审核意见书(由学院经办老师/院领导审核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退宿审批单(学工系统学生退宿申请全流程打印件)或学工部负责宿舍管理老师签字确认

3.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收款人账户为本人)

4.收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收款人账户非学生本人账户)

5.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缴费平台可下载)

6.收款银行卡复印件(账号清晰完整)

(三)其他退费

1.退费审核意见书(由收费主办部门业务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缴费证明文件(票据/支付截图/银行流水)

3.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收款人账户为本人)

4.收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收款人账户非学生本人账户)

5.收款银行卡复印件(账号清晰完整)

三、受理方式

1.请将申办材料交到行政楼705办公室财务收费处

2.业务咨询电话:23256081

四、注意事项

根据省教厅的规定,在注册报到日之前(含),办理离校的学生当期学费、住宿费(退宿)不收,注册报到日之后,每个月收20%,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例:注册报到最后一天为9月6日,学生在9月6日办理离校学费不收,9月7日办理收取20%,10月7日办理收取40%,以此类推。住宿费和学费的退款百分比取决于退宿时间和教务部开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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