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市财政委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制定了电商、竞价、家具三类政府采购项目标准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并已征求市法制办的意见,现予印发。同时,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在启动对相关系统的改造工作。在系统改造完成前,合同文本处于试行阶段,各单位可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对合同文本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相关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市财政委(邮箱:xuyuan@szfb.gov.cn)。待系统改造完成后,相关合同文本正式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政府采购标准合同(电商采购、竞价采购、家具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