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具横向科研项目发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9-04-24

各部门、学院:

经沟通协调,我校已可开具横向科研项目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学校现阶段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仅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用于对方单位进项税额的抵扣。现将横向科研项目发票开具细则通知如下:

1、发票开具内容及税率:

2、研发服务费;

3、技术服务费;

4、咨询服务费等;

以上内容适用税率均为3%。

1、开具横向科研项目发票需要准备的资料:

2、科研与校企合作部审核盖章的《深圳技术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发票开具通知》;(详见附件1)

3、项目经费卡;

4、企业资金到账回单。

备齐以上资料可至启动校区11号楼802开具发票。

计划财务部联系人:陈雅,23256063 科研与校企合作部联系人:吴迪,23256151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技术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发票开具通知

计划财务部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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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收取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费及住宿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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