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始凭证需由财务秘书或经办人在“原始单据粘贴单”(见附件)上进行粘贴、整理、发票背面签字后,方可到计划财务部报账。
二、原始凭证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粘贴、整理,不得随意、无序粘贴
1.所有原始凭证必须在粘贴单上由上而下、自左至右、均匀排列粘贴,一般粘贴1-2列,每列4-5张。粘贴的原始凭证必须在粘贴单的装订线内,装订线在粘贴单左边2公分处,上方及右方不得超出粘贴线,两列之间不得重叠、留空或大量累压粘贴。原始凭证应保持原样粘贴,有奖发票应在保持发票专用章完整的情况下去掉兑奖联,个别规格参差不齐的凭证,可先裁边整理后再行粘贴,但必须保证原始凭证内容的完整性。
2.同类原始凭证如果数量较多,大小不一,应按凭证规格的大小进行分类,同一张单据粘贴单上所粘贴的凭证尽量保持大小一致。每张单据粘贴单所粘贴的凭证不得过多,规格较大的凭证(如购物发票等)可粘贴2-6张;规格较小的凭证(如停车费、过路过桥费、定额餐饮发票等)可粘贴8-10张。
三、财务报销各类单据粘贴顺序
1.费用报销单、国内差旅费报销单、市内差旅费报销单
2.经费审批表、OA、会议纪要
3.原始单据粘贴单(包含发票等原始凭证)、电子发票
4.电子发票情况说明
5.中标通知书、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
6.合同
7.验收报告
8.验收小组监管报告
9.固定资产报增单
10.收款账户信息明细表、劳务费表
原始单据粘贴单.xls